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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部建设
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意见
发布日期:2019-05-20 作者:admin 来源:

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,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,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,是培养和造就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,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,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,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,增强共青团组织战斗力与凝聚力的需要。为进一步做好“推优入党”工作,加强学生党团工作的结合,根据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实际,特制定本意见:

一、组织领导

推优入党工作在学院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,由院团委统一安排部署,各分院、系(部)团总支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实施,每年两次,上半年一次,下半年一次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1、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。

2、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已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。

3、严于律己,积极参加团组织各项活动,严守团的纪律,执行团的决议。

4、模范遵守校纪班规,操行成绩良好,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,不得作为推优对象。

5、学习态度端正,目标明确,学习努力刻苦,成绩优良,在推荐前两期无补考科目。

6、热心社会工作和学生工作,服务意识强,主动承担工作任务,有奉献精神,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,工作能力较强,效果好。

7、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,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8、生活朴素,勤俭节约,作风正派。

9、能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有意义的活动。

10、推优评选的对象必须是在五四评优中被评为院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的团员或在团员评议中优秀的团员学生。

11、被评为院级以上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的团员优先推荐。

三、推荐程序

推荐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。具体程序如下:

1、团支部向班主任(辅导员)汇报有关推优条件和要求,在班主任(辅导员)的组织下召开团员大会,学习有关文件精神,讲明推荐条件,团支部书记介绍本支部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,分小组酝酿推荐对象。

2、团支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,作出支部考察结论,并会同班主任(辅导员)、下班党员讨论确定推荐名单,并填写《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》上报团总支,团总支必须严格调查、审核。

3、团总支初审同意签署意见后上报院团委审批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在开展推优工作中,团支部要主动向班主任(辅导员)、下班党员和团总支汇报情况,团总支要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情况,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,实事求是开展推优入党工作。

2、团支部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,严格执行推荐条件和程序,团总支要负责检查执行情况。

3、在推优入党工作中,若各支部将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作为优秀团员推荐到党组织,一经查实,则追究相应团组织及人员责任。

4、已通过团组织推优的团员,原则上不再进行二次推优。通过推优后的团员,如出现违反校纪班规的情况,则由团总支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作出情况反映。